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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齐争“黄汤”名号引发热议

发布时间:2024-04-27 来源:茶知识: > 普洱茶 作者:chazhishi.com
导读: 黄汤”重现温州茶叶市场,期待再创辉煌。 昨天,一则刊发在本地媒体上的“郑重声明”,引起不少读者关注。不足百字的短短声明,因为涉及“黄汤”这个茶叶品牌的归属,而引出一场由来已久的争论:“黄汤”名号,究竟归谁所有? “黄汤”,可能很多温州人不知

黄汤”重现温州茶叶市场,期待再创辉煌。  

  昨天,一则刊发在本地媒体上的“郑重声明”,引起不少读者关注。不足百字的短短声明,因为涉及“黄汤”这个茶叶品牌的归属,而引出一场由来已久的争论:“黄汤”名号,究竟归谁所有?

  “黄汤”,可能很多温州人不知是何物。史料记载,“黄汤”作为温州历史名茶,创制于清代,被列为贡品,属于六大茶类中的黄茶类,与蒙顶黄芽、霍山黄芽等知名黄茶齐名。它产于平阳、泰顺、瑞安、苍南等地,其中以泰顺的东溪与平阳的北港所产品质最佳。后因传统制作工艺失传,黄汤“知其名,不见其物。”如今,泰顺、平阳、苍南三地的种茶人,都在设法重制这一失传的历史名茶。

  然而,谁是“黄汤”真正的拥有地?至今却是说不清、道不明。记者从农业部门了解到,近年来,平阳茶企申请了黄汤加工工艺的发明专利,泰顺茶企申请注册了黄汤商标,苍南茶企则申请注册了第35类的黄汤广告、包装等内容。三地原本也是各自发展、相安无事,但业内人士却能看出其中品牌归属的隐忧。此次泰顺的浙江四贤茶业有限公司发表的“郑重声明”,将原先的暗争公开化。

  那么,“黄汤”之争,是否会成为我市整合区域资源、打响又一个温州茶叶名品的契机?

  商标持有人:

  原本“睁只眼闭只眼”

  旧事重提只为正名

  刊登“郑重声明”的,是位于泰顺的浙江四贤茶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文彬。他告诉记者,声明主要为了给泰顺“黄汤”正名。

  “发表声明是出于两个事件。”吴文彬说,其一,在刚刚结束的“2013浙江绿茶(南京博览会)”名茶评比中,企业参评的泰顺“黄汤”和另一家茶企参评的平阳“黄汤”,一同获得金奖;其二,“平阳黄汤”正在申报地理标志。他认为,这两个事件对自己的“黄汤”注册商标,构成了直接影响。

  其实,浙江四贤茶业有限公司自2000年注册“黄汤”商标以来,类似的摩擦就一直存在。位于苍南的浙江银奥茶业发展有限公司,在2008年恢复生产温州黄汤,2009年又申请注册了第35类商标,涉及“黄汤”广告、包装等内容。而“平阳黄汤茶叶加工工艺”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也于2010年5月获得专利权。

  吴文彬表示,既然企业已经注册了“黄汤”第30类商标,涵盖茶等方便食品,那么,其他企业在这一领域就不能使用“黄汤”字

  样。但这10多年来,平阳、苍南、瑞安等地的一些茶企,一直挂着“黄汤”的品牌。吴文彬称,自己对于这样的行为一直是“睁只眼闭只眼”。

  “可是,现在市场上的黄汤茶叶质量、工艺品质不一,对品牌肯定有伤害。”吴文彬告诉记者,现在市场上认识黄汤茶的人并不多,有些茶厂就存在“浑水摸鱼”的心理,比如茶叶发酵不到位使得品相难看,还有的甚至把红茶掺进黄汤茶里卖。

  吴文彬认为,如果再不为“黄汤”茶正名,今后这一品牌在市场上就会变得“乱七八糟”。“现在300元有人卖,1200元也有人卖。”他说,“四贤”生产的黄汤茶,一般价位在每公斤1000元,一年出产约两吨,顶级黄汤能卖到每公斤1万元,但一年产出不足2.5公斤。目前,该企业的年产值达6000多万元,其中精制出口眉茶占总产值的80%,对于“黄汤”茶产业的进一步推广,企业一直在做课题研究。

       各地茶企:

  “井水不犯河水”

  重振黄汤路径不同

  “‘黄汤’是这一类茶的总称,不论是平阳县志还是有关茶叶的教科书,都能找到‘平阳黄汤’的字样。”当记者联系平阳县天韵茶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钟维标时,他的语气平静而且自信。

  在他看来,泰顺注册“黄汤”商标与他生产“平阳黄汤”是“井水不犯河水”,都是在做各自的产品。与泰顺专注于建立品牌保护做法不同的是,平阳的制茶企业这几年更注重的是恢复“平阳黄汤”的制茶工艺。

  2010年,由林平、卢立浣、陈积柱共同研发的“平阳黄汤茶叶加工工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平阳黄汤也因此被喻为“重出江湖”。而在茶业界摸爬打滚了十多年的钟维标,在这几年也在尽自己所能,到处寻访恢复失传的古茶制法。今年3月,由浙江省茶叶学会和平阳县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2013年“平阳早香茶、平阳黄汤”敬老茶会,以及“平阳县茶叶产业发展研讨会”在杭州举行。让钟维标特别高兴的是,经过大家评鉴后,他试制的几款平阳黄汤获得优胜,同时还得到中国国际茶文化研究会秘书长姚国坤的赞许。

  “平阳在去年启动了‘平阳黄汤’的原产地认证工作,虽然也想到了注册商标,但至今还没有注册一个集体商标。”钟维标承认,“平阳黄汤”的品牌以及商标建设工作,还需要时间来完善。此前,他也曾与泰顺的制茶企业联系,希望能双方合作共建一个“黄汤”品牌,但没有成功。对于泰顺方面抢先注册了“黄汤”商标,他表示可以“理解”,“但我们茶农种了几百年的茶叶,不可能因为一个商标而不做,做事总要‘以理服人’。”他说。

  记者联系了市农业特产站,该站有关负责人表示,已经将了解到的情况向上级作了汇报,之后会讨论研究关于“黄汤”品牌建设和推广的问题,而这,是茶企和我们所共同关注的。

  各方观点:

  “黄汤”具备通用性

  就“黄汤”之争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记者采访了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专业人士。

  温州中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陈贺政:

  按照《商标法》规定,四贤茶业有限公司注册的“黄汤”二字,显然是该商标主体部分,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茶、茶叶及茶叶代用品”。“黄汤”注册商标在第30类“茶叶”等商品上受法律保护。除非“黄汤茶”已经属于认定为法定的或者约定俗成的茶叶通用商品名称。至于“黄汤”注册商标权与专利权,在我国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法规调整的知识产权。专利权是根据《专利法》授予下取得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该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权新颖性条件,以及其他众多在先生产该加工工艺技术的事实,该专利权也有被提出无效申请的可能。

  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方钧亮律师:

  从历史沿革来看,“温州黄汤”已被广泛认可和适用,具备很强的通用性,因此,“黄汤”这一名称,很有可能在将来被认定为茶品通用名称。就目前而言,使用与泰顺茶企所持商标外观特征相同、相似的商标,需要承担较大的法律风险,存在较为明显侵权。但除此之外,该商标对抗性不强,不能依此简单定论他人也不得以“黄汤”两个中文汉字作为产品名称,予以生产、销售。记者沙默 杨世朋

  原标题:一则茶企的“郑重声明”,引发人们对茶叶品牌“黄汤”的关注。此次“黄汤”之争,能否成为温州整合资源打响茶叶名品的契机——

  “黄汤”之争,谁是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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