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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开“云雾”现异彩

发布时间:2024-04-28 来源:茶知识: > 普洱茶 作者:chazhishi.com
导读: 拨开“云雾”现异彩 鲤鱼溪畔,茶韵沉香。 初夏六月,“官司云雾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成功注册!至此,周宁县茶产业也有了自己的“金字招牌”。 养在“深闺” 孤寂百年 “官司云雾茶”是我省历史名茶之一,因其产地在周宁浦源官司村

  拨开“云雾”现异彩

  鲤鱼溪畔,茶韵沉香。

  初夏六月,“官司云雾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成功注册!至此,周宁县茶产业也有了自己的“金字招牌”。

  养在“深闺” 孤寂百年

  “官司云雾茶”是我省历史名茶之一,因其产地在周宁浦源官司村而得名。周宁县平均海拔800米,年降水量2065毫米,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县内峰峦叠嶂、溪涧密布、云雾环绕,漫射光多,年均雾日为80至100天,形成了独特的山区立体小气候,给茶叶生长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据《周宁县志》记载,清朝中期,当地即开始加工“官司云雾茶”,以其品质优异而扬名。上世纪四十年代,在福州茶市上,每担“官司茶”价值黄金1.4两,高于邻县茶价2至4成,并畅销海外。1946年,“官司云雾茶”获得巴拿马博览会银奖,与“坦洋工夫”、“福鼎白茶”、“白琳工夫”齐名,在闽东茶业发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然而长期以来,“官司云雾茶”基本上是手工制作,规模小,产量低,满足不了市场需求,无法扩大知名度。另外,“官司云雾茶”是因产地村而得名,这本来无可厚非。但“官司”二字往往容易让人联想到“打官司”、“吃官司”,茶商颇有忌讳。2001年,福建省仙洋洋茶叶公司在茶叶类成功申请“官思”商标,并广而告之。“官司”与“官思”一字之差,同音而不同义,显然从字面意义上,后者更占优势。于是,周宁本地茶企便蜂拥而上,共挤一条船,借壳上市。一时间,各式各样字体、图案的“官司”、“官思”商标充斥着周宁茶叶市场。纠结的茶名,成为了“官司云雾茶”发展的一大困扰,申注地标工作一直未能启动,致使“官司云雾茶”处在对内无法实行统一规范,对外则无法跻身名茶行列的尴尬处境,这不仅阻碍了周宁县茶叶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也极大地损害了“官司云雾茶”产业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作为品质独特的历史名茶,且又与中华奇观鲤鱼溪这一风景名胜相映衬,‘官司云雾茶’这一品牌应该说蕴藏着巨大的商机。”周宁县工商局副局长肖传生认为,突破“官司云雾茶”发展瓶颈,将对周宁茶产业发展,乃至对宁德绿茶的品牌提升都有重大意义。

  十月“怀胎” 破茧新生

  一叶绿芽,牵动着周宁乃至宁德茶企、相关部门的心。为实现茶叶品牌整合、加强行业管理,更好地造福广大茶农,周宁县工商局把整合品牌和规范管理列入全局中心工作,并成立了品牌建设领导小组,于2010年启动“官司云雾茶”地标申报程序。

  名称的确定,是第一道坎。注册地标是依据《商标法》对地理标志产品予以法律确认而加以保护的一种手段。因此通常形象地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有法律保护”的地理标志。申注地标,要求所指定产品的特定品质是否由指定的地域范围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自然因素指的是地理标志产品自身不同于普通产品、独有的品质特征;人文因素则是必须有历史文献或史料记载,这两者缺一不可。工商部门在深入调研后,形成《周宁县工商局关于推进官司茶争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调研报告》,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提出了以“官司云雾茶”为名申注地标的建议,为“官司云雾茶”地标的申注工作提供了重要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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